第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果业包括果树品种选育、种子苗木繁育,果品的生产、贮藏、加工、运输、营销及其配套的设施、物资、技术和信息服务等。

本条例所称果品包括水果、干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