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权益保护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依法决定用工条件、形式、数量、期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