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自治区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发放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