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机构第十一条已废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人才中介机构有违法行为时,应当在三十日内调查处理。根据署名举报调查处理的,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