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人才中介机构有违法行为时,应当在三十日内调查处理。根据署名举报调查处理的,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