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无力耕种或者照管的,应当做出妥善安排,收益归老年人支配。

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其力不能及的劳动。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