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由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除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外,同时核减计划用水指标。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