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五条有效对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并逐步压减地下水井开凿和地下水开采量,提高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凿地下水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外严格限制新凿地下水井。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