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参保人员的义务:

(一)依法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遵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

(四)就医和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