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种投资主体可以在高新区开展风险投资活动。鼓励境内外创业资本在高新区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