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高新技术企业与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鼓励高新区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设立同业协会和商会。同业协会和商会是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同业协会和商会应当依照章程维护会员的权益,对会员进行服务、指导和管理,促进会员与政府的沟通。同业协会和商会的行为不得排斥、限制正当的商业竞争。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