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废止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昆明市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公告形式公布,并在《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昆明日报》上全文刊登。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