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五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