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二章 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的责任第八条已废止禁止伪造、篡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鉴定结论及其他质量证明。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