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元上都遗址作出标志说明,标志说明包括元上都遗址的名称、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管理机构等内容,并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遗产标志图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