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经批准可以再生育,无正当理由自行人工终止妊娠者,不得再生育。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