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新闻媒体应当对市场违法行为和市场监管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回应新闻媒体反映的市场监管问题。

对社会关注的市场监管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