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区政府应当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市、区政府应当公开安全管理信息,对有重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