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受援人通过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法律援助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法律援助费用,并由司法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两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