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八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农村村民在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上已建造房屋的初始登记,可以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