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