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四十二条有效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可以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