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出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委会办公厅向主任请假。常委会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分组会议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或者召集人请假。

每次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办公厅将会议出席情况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