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二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