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已修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等对教学、保育秩序有干扰的场所。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