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应当将技术保卫设施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纳入项目预算,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项目竣工后,经国家安全机关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