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参与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营。

污水处理可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排水主管部门经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可依法确定特许经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