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第四十五条已废止物业管理用房一般应当为地面以上首层房屋,具备基本装修和水电功能,可直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将物业管理用房提供给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