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第十条已废止业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