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整洁、优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