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征收管理第八条有效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缓征、减征、免征。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