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财政部门应当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工作。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