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第五章 排水设施特许经营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市政排水设施实行特许经营的,应当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排水设施运营企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