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十一条已修改代表应当积极参加视察活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向视察活动的组织单位请假。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