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92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