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企业工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企业工会应当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关心职工生活,在职工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救济和帮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