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私人投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和企业工会组织,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