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第十五条有效因旧城区改造征收房屋,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家和本条例征收补偿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修改和完善征收补偿方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