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九条已废止青年志愿者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愿意每年参加一定量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申请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注册青年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注册青年志愿者标志。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