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七条已废止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注重服务质量,维护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