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经旅行社委派。旅行社应当对其委派的导游、领队的服务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