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立法条例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常务委员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报请批准法规的书面报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立法指引等有关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