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安全监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