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已废止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地食堂和建筑从业人员住宿场所的卫生管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