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由食堂集中提供的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消毒提供从业人员使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