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当事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