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设立阳宗海生态资源补偿费,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