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合格证书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销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销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日内,预售的商品房由预购人在结算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