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应当包括无居民海岛的资源与环境特征,资源与环境评价,保护与利用的具体类别以及相应的保护方案、利用规划等内容。

规划可利用类无居民海岛,应当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的利用活动或者方式,并严格限制经营性利用无居民海岛。

对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在规划中明确禁止经营性利用的期限。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