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并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