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服务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